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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互联网+社保”,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2024/2/9 0:57:16发布19次查看
“互联网+社保”距离长沙县人有多远?
↓↓↓
答:“互联网+社保”真的来了!
从2018年7月2日开始,
无论你住在哪里,
只要能够在长沙县参保,
都可以足不出户,搞定多项社保业务!
1
社保网上经办系统已经上线
2018年7月2日,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上线。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登录cs12333,找到并点击“四县养老保险网办”链接图标即可打开此系统。
该系统上线可以满足办事单位和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动态化的社保经办服务需求。该局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深化“数字化经办、零距离服务”模式,进一步实现了社保经办的便民化、快捷化。
2
业务服务涵盖全部参保人员
网上经办系统的服务对象包括长沙县的所有参保单位,服务人群涵盖全部参保人员,社保业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经办高效、信息安全。
☉ 长沙县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在线申办在职人员新增、续保、停保及省内转移接续等常见养老保险异动业务,在线打印单位参保证明、单位人员参保证明等社保证明。
☉ 广大参保人员:在线自助申办“单位从业人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等业务,自助打印社保证明、参保缴费凭证(跨省转移)。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办理各项社保业务,享受更加完善的查询、打印功能。
3
附:网上经办操作步骤
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简介
(单位篇)
◆网上经办网址
登录cs12333,找到并点击“四县养老保险网办系统”。
◆网上经办单位注册、登录
1、注册操作步骤
登录cs12333, 找到并点击“四县养老保险网办系统”,打开网上经办页面,选择“单位登录”界面下的“单位注册”。按页面要求进行“注册”。
2、登录操作步骤
①普通用户登录:在网上经办页面,选择“单位登录”界面下的“普通用户登录”,输入单位登录用户名(即养老保险单位编号,格式为:430121xxxxxx)、登录密码(注册时自定义)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②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插入数字证书(u盾),在网上经办页面,选择“单位登录”界面下的“数字证书用户登录”,系统将自动读出所插数字证书(u盾)绑定的单位编号,输入登录密码(注册时自定义)和数字证书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78)后,点击“登录”。
核心提示
①单位注册时,输入正确的养老保险单位编号,按键盘回车键后,将显示出单位名称等信息,如未显示,则说明单位编号错误或未在长沙县参加养老保险。
注册时,将要求填写参保单位已向长沙县企业社保局申报登记的下列信息之一进行校验(三选一)。
a.单位法人信息(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法人手机号码)。
b.单位专管员信息(专管员姓名、专管员身份证号码、专管员手机号码)。
c.单位邮箱地址(参保单位已向长沙县企业社保局申报的单位电子邮箱)。
如不能成功通过校验,请携带相关材料至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补充、完善上述信息后,再进行注册。
②数字证书(u盾)用于对网上经办所提交的业务数据进行数字签名,以保证业务数据的合法性。参保单位可自愿、自行向第三方有合法资质的公司办理(具体办理方法详见网上经办“数字证书服务中心”)。
③有、无数字证书(u盾)均可以实现相关业务的网上申报。有数字证书(u盾)的参保单位已对网上经办所申报的业务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因此无需提交纸质盖章件至窗口审核,能实现全程网上经办;无数字证书(u盾)的参保单位未对网上经办所申报的业务数据进行数字签名,网上申报相关业务后,需提交纸质盖章件至窗口审核,不能实现全程网上经办。
咨询电话:84011779转9913
◆单位网上业务经办
一、单位管理及参保证明
1、单位联系人管理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中心”→“单位联系人管理”。
核心提示:
①仅允许修改专管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非关键信息。
②如需对非关键信息之外的信息(如法人姓名、单位住所等)进行修改,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窗口办理。
2、在职人员信息变更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服务”→“在职人员信息变更” →“在职人员信息变更经办”。
核心提示:
①只能修改身份证号码(仅允许将15位身份证号码升位为18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必填)、电子邮箱、常住地址等非关键信息。
②如参保人员其他个人信息有误,请参保单位携带《参保职工基本信息修改表》、参保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或有效的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证明》(仅疑似更换人员或身份证错号、重号等情形需提供),至长沙县企业社保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核实处理。
③如身份证号码不能升位,请联系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3、单位参保证明及单位人员参保证明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或“多人参保证明”)。
核心提示:
①单位参保证明的打印显示的时间为单位最近一次缴费的入账年月。
②个人参保证明、多人参保证明的打印显示的时间为单位最近一次缴费的入账年月,仅能打印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参保证明。
咨询电话:84011779转9913
二、单位参保人员增加网上经办
1、在职人员新增【只能对长沙县和湖南省内其他地区没有养老保险账户(或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的养老保险已停保)的人员办理新增】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服务”→“在职人员新增”→“在职人员新增经办”。
2、在职人员续保(只能对仅在长沙县内有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的人员办理续保)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服务”→“在职人员续保”→“在职人员续保经办”。
3、在职省内转移接续【只能对长沙县外、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有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的人员办理转移接续】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服务”→“在职省内转移接续”→“在职省内转移接续经办”(可通过“个人账户服务”→“省内转移办理进度查询”来查询转移接续进度)
核心提示:
①若员工在长沙县内和湖南省内其他地区没有养老保险账户,以及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的养老保险账户已停保,请通过“在职人员新增”,实现人员的增加。
②若员工仅长沙县内有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养老保险账户的,须员工本人先到窗口办理账户合并),请通过“在职人员续保”,实现人员的增加;
③若员工仅长沙县外、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有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请通过“在职省内转移接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的,接续离当前时间最近的一个即可),实现人员的增加。
④若员工长沙县内和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都有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请优先办理“在职人员续保”(必须),再办理“在职省内转移接续”(非必须)。
若员工在长沙县内和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分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养老保险账户且已停保。
a.请先告知员工到窗口办理其长沙县内养老保险账户的合并(必须),参保单位再通过“在职人员续保”办理续保。
b.长沙县内的养老保险账户合并、续保后,参保单位再通过“在职省内转移接续”,按离当前时间顺序(先近后远)办理长沙县外、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养老保险账户的转移接续(非必须)。
⑤若员工需将湖南省外,或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长沙县。可告知员工,待参保单位为其在长沙县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即:新增、续保或转移接续后),再由员工本人至窗口申办。
若员工需将其已停保的长沙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湖南省内其他地区(不包括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可直接至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转移至长沙市市本级及市内五区的,可告知员工本人至窗口申办;转移至湖南省外的,可告知员工登录cs12333,找到并点击“四县养老保险网办系统”自助打印其长沙县的参保缴费凭证,送至湖南省外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同意接收由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决定)。
⑥当年度7月1日前,可办理上年度1月~当年度当前月份的人员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不能与员工已有的参保缴费月份重复);当年度7月1日起,可办理当年度1月~当年度当前月份的人员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不能与员工已有的参保缴费月份重复)。
⑦人员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时间早于当前月份的上月时,系统将自动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⑧每月11-12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进行统一测算(暂停网上经办)。统一测算前办理的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在当月费用明细中体现,统一测算后办理的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在下月费用明细中体现。
⑨通过网上经办申报异动的参保单位应密切关注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对所申报人员新增、续保和转移接续的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记录及时处理。并认真核对每月缴费明细,避免人员申报遗漏。
咨询电话:84011779转9913(在职人员新增、续保)
84011779转9917(在职省内转移接续)
三、参保单位人员减少网上经办(在职人员停保)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账户服务”→“在职人员停保”→“在职人员停保经办”
核心提示:
①只能办理当月及上月的停保,但当月新增、续保、转移接续的账户不能当月停保。
②停保月份之前的月份存在欠费的不能办理停保。
③不能通过网上经办办理全员停保,需携带工商注销证明材料(或单位停止运营情况说明,或全员停保申请报告)、零纳税证明材料等至窗口办理。
④每月11-12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进行统一测算(暂停网上经办)。统一测算前办理的停保在当月费用明细中体现,统一测算后办理的停保在下月费用明细中体现。
⑤通过网上经办申报异动的参保单位应密切关注长沙县企业社保局对所申报人员停保的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记录及时处理。并认真核对每月缴费明细,避免人员申报遗漏。
咨询电话:84011779转9913
四、缴费服务和财务收款状态查询
1、缴费明细生成与下载(可生成与下载网上经办运行以来每月的缴费明细)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缴费服务”→“缴费文件生成与下载”
核心提示:
每月11-12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进行统一测算后,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生成与下载当月1-10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和上月13号后(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异动的缴费明细。依次类推。
咨询电话:84011779转9913
2、缴费通知单打印(可打印网上经办运行以来每月的缴费通知单)
操作步骤:登录成功后,点击“缴费服务”→“经办机构自收”→“经办机构自收经办”生成缴费通知单,再通过 “经办机构自收查询”打印缴费通知单。
核心提示:
①每月11-12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进行统一测算后,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打印当月1-10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和上月13号后(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办理异动的缴费通知单。依次类推。
②可以分月份打印缴费通知单,也可以将连续月份的缴费通知单打印在一起,但月份不连续的不能打印在一起。
③请优先打印靠前未缴费月份的缴费通知单。
(上下滑动,即可查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
互联网+政务服务’和
‘最多跑一次’等改革精神,
下一步,长沙县将继续
优化、完善、新增有关功能,
让企业和群众申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常见业务时基本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 责 编:余 欢
■ 审 核:刘江帆
■ 资料来源:长沙县人社局
■ 由【长沙县网宣办】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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